来源:香港廉政公署时间:2026-02-20 14:24:18作者: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时任银行职员涉嫌收取中介人贿款,以协助对方转介的客户开立银行户口,每个成功开设的户口收贿500人民币。案件今早(2月2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
潘秀珍,30岁,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前客户经理,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被告今日出庭应讯时没有答辩,案件押后至4月17日再讯,她获准继续保释。
被告于案发时在渣打银行中环一间分行工作,职责包括协助新客户开立银行户口。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间,从一名中介人接受贿款,以协助由对方转介的客户开立渣打银行的户口,每个成功开设的户口涉收贿500人民币。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涉嫌于案发期间协助16名由该中介人转介的客户成功开立银行户口,并收取贿款共8,000人民币。
渣打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郑志伟代表出庭。
为保证今日华夏网互动言论平台之合法,请勿使用本平台发布如下类型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宜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凡本网注明“来源: XXX (非今日华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赞同其观点,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本网邮箱: rmzg.ok@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