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日华夏时间:2026-08-10 14:55:19作者: 纪言
2009年人民中国出版集团出版了纪晓润编辑的《一生为民鼓与呼——作家任彦芳其人其文》。
一、少年任彦芳第一次为同学请命。1950年9月,任彦芳所在的安国中学,在同学中进行整风学习,停止上课,任彦芳写稿向河北日报反映,河北日报发表了任彦芳的来稿,并加了省教育厅的批示。学校大为恼火,便组织同学对任彦芳进行围攻,让他交代谁是背后支使,承认稿不实。任彦芳不服,给省委写信,后来省派工作组查办,批评了学校领导。任彦芳要求转学,学校领导向任道歉,此事件平息。
二、1953年寒假,任彦芳正在高中学习,他回到家乡正是实行统购统销让农民卖余粮,因县里要求的数字太多,逼农民卖了食粮,任为民请命,和党支部一起由他执笔写信向省委反映情况。任彦芳将此信送到省委。这年冬天开始整党,将参与写上告信的党员全做处分,任彦芳直接与整党的人对质,并给受处分的党支部成员写上告信,最终得到解除处分的胜利。
三、任彦芳在北大的一九五七年,他到保定将北大整风鸣放情况向文联朋友介绍,后来河北朋友打成右派集团,认定任彦芳是右派,将材料转到北大。任彦芳此时写一首长诗《命运》是写他个人的命运,如何从苦难中被共产党救活,这首诗在北大纪念党的生日的全校大会上朗诵,感动了同学。当河北材料寄到北大,北大党委陆平问这是不是那在大会上朗诵诗的任彦芳,这个同学不能划右派。
四、1959年暑假任彦芳回到故乡,亲眼看到大跃进后的农民生活的困苦,他回学校后如实地说了农村情况,这时全国展开反彭德怀右倾机会主义,任所反映的情况与彭相同,任在北大反右倾学习中受到批判。1960年任的毕业鉴定上有《任彦芳同学对三面红旗有多错误看法》。直到1961年北大党委给任所在的全国文联通知撤销任彦芳毕业鉴定,
五、任彦芳在文革期间,在长春电影制片厂被打成为右派翻案的集团头头,挨批斗多次,后工宣队进厂重新调查,才宣布解放,并参加了长影整建党领导小组的群众代表,调到省文艺组。1970年开始清查五一六分子,任彦芳又被打成五一六分子,又回长影批斗多次。
六、任彦芳到吉林青沟五七干校继续接受审查,批斗多次。任的妻子受到株连,妻子要生孩子,任彦芳不能照料,只好去河南任的母亲处生孩子,儿子三个月得了重病要动手术要父母签字,却不让任离开五七校。这天深夜任要逃出干校山沟,却被发现,任彦芳准备写下遗书跳山涧自杀以示反抗,后被干校同学找到救回。是焦裕禄的大女儿焦守凤代父母签字,做了肠梗阻切除儿子得以活命。
七、1979年任彦芳得到平反,销除了有揭发交代材料。任彦芳离开长春到河北省歌舞剧院作编剧。任彦芳代表群众与剧院领导的不正之风斗争,他给人民日报上书,人民日报派记者来进行调查,人民日报以整版《为谁建房,给谁分房》报导,任的来信在中间,题为作家任彦芳的来信。之后,剧院以不排任的剧本作为报复。河北日报1983年1月13日发表省委纪委就省歌舞剧院建房分房中的错误发出通报。指出剧院无理指责任彦芳同志,甚至派人到任彦芳工作过的单位调查任的问题,这一系列压制民主的行为造成了恶劣影响。1982年11月10出版的《新观察》上发了记者柳萌的长篇报导《房子的风波》,详细报导了任彦芳为房子斗争的经过。
七、1990年任彦芳全家到北京,一家四口挤住在中国评剧院一间十多米的办公室内已三年,还没有解决住房问题,新华社记者在1993年7月发表了内参稿《中国评剧院任彦芳呼吁解决住房问题》:导演组长李新民同情任的苦状,让他的儿子女儿晚上借住导演室,剧院领导却从任彦芳月收入不足三百元中扣一百五十元,任无法生存,呼吁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为他解决一间进行创作的住房。
为解决住房,任彦芳曾在市委门前熬夜静坐,给陈希同写信,顽强地进行为生存的抗争。此详情写进他的《人怨》中,成了畅销书。
八、1999年4月28日《检察日报:法制评论》发表了记者王伟民、支晓的报导《老作家著书为民请愿》:任彦芳的家乡容城县农民杨树田等为了生存土地上访,任彦芳回故乡亲访此事,他吃住在农民家里了解情况,最后写出 《民怨》,这部为民说话的书,成了畅销书,有不少盗版本出现。
九、2004年《神州》杂志第八期,发表了司马华的长篇报告文学《一生为民鼓与呼》;2005年《乡镇论坛》十一期,发表祝小惠文《任彦芳:甘做农民代言人》;2006年6月5日《保定晚报》发表郑新芳报告文学《一生为民鼓与呼的任彦芳》等
十、广大人民群众称赞任彦芳的同时,他受到一些官员打击,官员称他为不受欢迎的人。任彦芳在容城县家乡购了住房,想晚年在家乡与百姓一起生活,容城县官员逼迫卖给任彦芳开发商退回任的房款,搬离容城。农民群众却欢迎任彦芳,容城群众联名,为任彦芳送一面锦旗,上书《一生为民鼓与呼,甘做农民代言人》。
任彦芳在国内他建了《任彦芳民心网》专为百姓代言,反映群众呼声。任出国后此民心网停,他在美国出版了《任彦芳民网文集》以作纪念。
为保证今日华夏网互动言论平台之合法,请勿使用本平台发布如下类型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宜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凡本网注明“来源: XXX (非今日华夏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赞同其观点,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本网邮箱: rmzg.ok@163.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