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实名举报人刘志清书写的情况说明
有关《山东莒南:261户村民联名举报书记造假账敛财》的报道,自19日在网络上出现以后,引起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以及岭泉镇各级政府的关注,同时,山东大众网也有记者闻风而来,于11月21日刊发题为《莒南村民联名举报村书记不实 “早产手印”充数》新闻报道,并有多家网络媒体转载,再次引燃当地舆论升级。据了解,22日下午,刘志清已经向大众网临沂频道打电话交涉此事。
镇政府是激化干群矛盾的罪魁祸首
以上两篇报道中均提到的莒南县岭泉镇吕刘渰子村实名举报人刘志清,看到了大众网相关报道后,于23日向媒体发来了其亲笔书写的“情况说明”。他首先对“早产手印”之说提出反驳意见。他说,他本人并未承认手印是2007年在“征求村民意见时所留下”,大众网记者孔红星也没有第二次去刘志清家找其落实有关问题。村民按手印的纸上端一段文字,全文是:“强烈要求制止违法买卖土地,制止干部腐化堕落,惩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而大众网的报道仅仅只有“强烈要求制止违法买卖土地”几个字,对事实材料断章取义。手印是村民自愿签名时所按,联合举报村书记吕庆岩违法买卖土地以及村级财务混乱等问题。而盖有莒南县岭泉镇党委公章的“手印”证明,欲盖弥彰,恰巧可以证明当地党委政府对该村村民长期举报的问题视而不见,群众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违法乱纪人员长期得不到处理,镇政府是激化干群矛盾的罪魁祸首。
关于岭泉镇经管站提供的68各月开支明细清单上电话费重复报销问题,大众网报道明确指出,吕刘渰子村书记吕庆岩不知情,“也没有找到属于话费的账单”,言下之意是说经管站胡编乱造的账目。既然这一事实确实存在,就不能说明该村村民举报不实。大众网报道中说个经管站站长王俊坤说,“个人无权查阅村内财务情况,如果有疑义,可以10人以上联名,之后方可由村内理财小组调查。”而实际上,2010年至今,该村十几位村民曾多次到经管站想查阅村里的财务状况,经管站均以上面领导有规定不让看和没时间等为借口予以拒绝。对村里的报账,几位村两委成员也证实,村书记吕庆岩从未让他们审核签发过村里的任何账目。
就吕刘渰子村建设居民楼欠款问题,大众网报道说:“由于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截至目前一直没有进行结算,所以不存在欠款一说。”刘志清说:“建筑方赵经理经常去村里索要工程欠款,这是人皆尽知的事实。大众网的这一说法自相矛盾,一直没有结算,怎么就不存在欠款的可能?这位所谓的记者的水平也太一般了。”
找不出正当理由却拿“早产手印”说事儿
刘志清认为,对村民举报的模棱两可的问题,大众网记者千方百计想纠正过来,找不出理由却拿“早产手印”说事儿,不想却弄巧成拙,越描越黑,而对确凿无疑的问题,媒体记者却避而远之。工程承包人吕世斌出具的手写书面证明材料上,明明写有村书记吕庆岩向其索了3500元的好处费,这个问题媒体记者为何不去核实?再者,吕庆岩说“一些工程并不在吕世斌承包的工程之内,村里的财务支出肯定要比支付给吕世斌的工程款多。”那为什么支出账目都记录在吕世斌一人名下?显然,这也违背了财务制度。
另外,前一报道中说,吕庆岩私自将60亩土地以每亩1.3万元卖给临沂布恩禽业公司建厂房,而村财务账目上却没有这项收入,卖地款去向不明。临沂布恩禽业公司办理的土地使用手续是在路东,但是却把厂子建在了路西,明显与实际坐标方位不符,以至于路东土地的所有权,目前仍掌握在这家以斩杀鸭子为主的厂子手中。对这个特别重要的问题,大众网记者为何忽略不计?还有,村书记吕庆岩及村会计杨淑红除了工作关系之外,还存在何种关系?大众网记者为何不做深入“调查”?
据了解,刘志清22日看到大众网的报道后极为愤怒,他认为:大众网的报道断章取义,避重就轻,存在刻意为被举报人开脱责任的嫌疑,同时,其题目与文章内容不相符,纯属是利用媒体话语权误导公众,混淆视听,这是在“帮狗吃食”。
23日,北京某报社资深媒体人葛先生在仔细阅读大众网报道后也认为,此文标题说村民“举报不实”,而通篇文章除了对“手印”产生的时间有异议之外,其余问题却没有确凿的证据来说明,就算村民举报不实,也仅仅是村民按“手印”的时间有问题。不过,也不能单纯地拿按手印的时间先后说事儿。按手印的时间久了,也足以说明举报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关键要看举报的内容是否真实存在。
2013年1月9日,中纪委、监察部在通报2012年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时明确表示:提倡群众实名举报,凡实名举报将优先办理。2014年10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中,也鼓励实名举报。可见,只要是实名举报,不论按手印的时间长远和人数多少,都应当积极鼓励和加以保护,并迅速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