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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任城村霸打伤村民 警方被指不作为

来源:今日华夏时间:2025-06-27 21:19:57作者:纪晓澜

   2025年4月2日清晨,济宁市任城区李营镇何岗村发生一起恶性伤人事件。村民何修亮(64岁)及其妻子石永美(66岁)在自家土地上遭遇同村村民赵文生(57岁)、郑钦菊(56岁)夫妻殴打,致何修亮重伤住院手术,然而,案发近两个月,施暴者仍逍遥法外,李营派出所仅以“轻微伤”不予立案,引发受害人及村民强烈质疑,直指警方不作为,存在“降格处理”嫌疑,背后或涉“保护伞”问题。

恶性伤人事件:铁锨行凶致六旬老人重伤

  据受害人陈述,案发当日早上7时许,郑钦菊在何修亮家的土地上强行种树,石永美上前阻止时遭郑钦菊殴打,致右眼视力模糊、腰部及手臂多处受伤。石永美未还手,回家后叫来丈夫何修亮理论。随后,赵文生手持铁锨赶到现场,对何修亮实施暴力,将其抓起摔入土坑,并多次击打,致其重伤倒地。何修亮报警后,被送往医院,经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和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诊断,其左肩肩袖严重损伤,需手术治疗。4月18日,何修亮接受手术,植入4枚锚钉,医疗费用超3万元,而施暴方至今未予任何赔偿。

                                

警方处理引质疑:伤情鉴定“降格”,调解无果

  案发后,李营派出所委托鉴定机构对何修亮伤情进行评定,结论为“轻微伤”,遂以“民事纠纷”处理,未予刑事立案。然而,何修亮多次要求李营派出所出具鉴定报告,李营派出所拒不出示,根据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断及手术记录显示,何修亮伤势严重,已构成轻伤二级以上标准(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符合故意伤害罪立案条件。5月7日及9日,派出所两次组织调解,赵文生拒绝赔偿,最终警方仅建议受害人“走民事诉讼”。

  两个多月来,由于问题得不道公证处理,何修亮夫妇精神受到极大打击,身体状况俱下。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李营派出所要求何修亮夫妇于2025年5月28日上午必须到派出所接受询问。自9点40进入派出所至晚7时左右,何修亮夫妇受到了如同嫌犯般待遇。何修亮俩人分别被关进不到两平米小屋内……因何修亮夫拒不接受调解,派出所出具以下处罚决定书:


                         

村民举报:赵文生夫妇被指“村霸”,涉黑恶势力嫌疑

  2025年5月19日下午,笔者对何岗村进行实地暗访时了解到,村民普遍反映赵文生、郑钦菊夫妇长期在村中恃强凌弱,此次更涉嫌强行侵占他人土地并实施暴力伤害,其行为特征符合"村霸"的认定标准。值得关注的是,数年前济宁市政府为改善村民出行条件,曾专项拨款为何岗村修建数公里水泥路,然而该民生工程却因赵文生夫妇的暴力阻挠,至今仍留有长达三米的缺口路段。据知情村民透露,赵文生家族中有亲属任职于李营派出所辅警岗位,另有表弟高某在任城检察院工作,这些特殊社会关系是否影响案件处理的公正性,仍有待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法律专家:警方应重新立案,严查保护伞

此案中警方存在多处程序问题:

1.执法程序争议焦点

  案件处理过程中,李营派出所的多个执法环节引发专业性质疑:

2.伤情鉴定争议:派出所委托的初次鉴定仅认定"轻微伤",但未将手术治疗的伤情纳入评估。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何修亮伤情至少构成轻伤二级,符合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

3.程序规范问题:受害人多次索要鉴定报告未果,警方在未出具书面鉴定结论的情况下,直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违反《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4.调解程序异常:5月两次调解中,施暴方拒绝赔偿后,警方未依法启动刑事程序,反而对受害人采取长达9小时的滞留询问,期间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涉嫌程序违法。

  中国政法大学一位刑法学教授指出,本案存在多个应立案侦查的法定情形:

1. 持械伤人属从重情节;

2. 针对老年人实施暴力应加重处罚;

3. 伤情鉴定应包含最终治疗结果;

4. 存在公职人员回避事由;

受害人呼吁:严惩凶手,还村民公道

编后: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两会特别强调,要坚决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特别是“村霸”、家族宗族恶势力以及他们的“保护伞”‌。除村霸是维护农村稳定、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营造清正廉洁的乡村环境,为农村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此案能否得到公正处理,将成为检验当地法治环境的关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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